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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il 18, 2005

這應該說是新聞有趣 還是記者幽默


和促法爭議大 只通過一條條文:

立法院﹝內政及民族委員會﹞,今天初審通過親民黨所提「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」草案中的一個條文,由於朝野爭議大,通過的是第十四條這一條,而這唯一過關的條文是「本法自公布日施行」。

其他包括名稱在內的條文通通遭保留,留待朝野協商。


無言...看到通過一條條文內心覺得好感動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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